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府教幼字第1100086226號 主旨: 修正「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第七點及第四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附修正「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第七點及第四點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