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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lmes - 教導處 | 2015-08-06 | 點閱數: 1198

一、依據:

  (一)教育部頒布「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實施要點。

   (三) 嘉義縣政府104.7.31府教學字第1040137419號函。

   (四) 嘉義縣政府104.7.31府教學字第1040140623號函。

二、甄選科別及名額:

 (一)2688專案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1.閩南語教師: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每週9節)

       2.表演藝術(音樂)教師: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每週9節)

   (二)課稅配套措施長期代課教師

      社會、綜合、健體領域教師: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每名每週20節)

     ※實際授課節數依本校教學組104學年度開學排定為準。

三、報考人員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身心健康、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

2.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十年以上)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3.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現役軍人持有證明於104年8月30日前退伍之文件者,亦得參加甄選)。

(二)報考人員資格:

      1.第1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具國小普通班合格教師證者;2688專案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具教學支援工作證者。

      2.第二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修畢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第三次招考:符合基本條件且大學以上畢業對教學有熱忱者。

四、報名與甄選日期: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如報人數過多,第二、三次招考時間視需求於當日彈性延後。甄選額滿後不再辦理第二或第三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參看六美國小網站及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上之公告,不另修正本簡章。 (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不另行通知)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年8月 13日(星期四)09:00前。

   (二)甄選日期

  1.第1次招考:104年 8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開始。

  2.第2次招考:104年8月 13日(星期四)上午10時開始。

  3.第3次招考:104年8月13日(星期四)上午11時開始。

五、報名地點:本校教導處(嘉義縣六腳鄉六斗村31號,電話:05-7812708)。

六、報名手續:

(一)簡章及報名表:即日起至104年8月13日(星期四)9:00前止,請至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自行下載相關表件(函索恕不受理)。

(二)須本人親自報名或填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理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三)繳附下列表件(證書類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正本驗訖發還)。

1. 報名表一份(請貼三個月內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一張)。

2. 繳驗學歷及有關證照(含國民身份證、最高學歷、教師證或認證合格證書驗畢即還,另請繳交各證件影本乙份)。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證明(限男性)。

3. 繳交教學檔案資料(服務證明、獲獎記錄、教學檔案,或其他可資證明特殊專長之文件)。

4. 切結書。(切結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三十三條規定情事者。)

七、甄選方式:依預約甄選時間進行審查教學檔案及口試

  (一)採口試50%及教學檔案50%二項之審核計分。

  (二)最低錄取標準為75分,錄取者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