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行銷臺中城市意象及推廣動畫產業,臺中市政府新聞局補助動畫電影《妖怪森林》製作,該片預計於明(113)年1月19日於全臺院線戲院上映,為推廣臺灣動畫電影及在地文化特色,配合電影上映辦理旨揭繪畫比賽活動,邀請全國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發揮創意,以「和自己的妖怪交朋友」為靈感,畫出心目中「妖怪」的神采樣貌,創作出富有想象力的精采作品。
二、邀請全國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踴躍參與活動
(一) 活動辦法:
1、至《妖怪森林》粉絲專頁「繪畫比賽」貼文(112年12月11日17:00公佈),下載電子線稿或影印,以A3白紙(29.7x42cm)制式規格列印(規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2、參加比賽者需填寫圖稿報名基本資料與同意書資料(資料不完全者恕不受理)。
3、前揭電子線稿及報名基本資料與同意書資料下載連結:https://reurl.cc/v6rvEj
(二) 參加資格:全國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三) 徵件時間:112年12月11日(一)至113年1月10日(三),以郵寄(以郵戳為憑)至主辦單位規定地址。
(四) 收件地址:114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58號3樓「《妖怪森林》繪畫徵件小組收」
(五) 獎勵辦法:
1、第一名:獎金5,000元及獎狀、電影周邊商品,共1名。
2、第二名:獎金3,000元及獎狀、電影周邊商品,共1名。
3、第三名:獎金2,000元及獎狀、電影周邊商品,共1名。
4、優秀獎:獎金500元及獎狀、電影周邊商品,共10名。
5、佳作獎:獎狀及電影周邊商品,共10名。
6、參加獎:投稿並符合參加辦法者,前500名可獲得妖怪森林電影票(首輪電影交換券)。
(六) 比賽結果公佈:得獎作品將於113年1月22日(一)17:00公告於《妖怪森林》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