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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lmes - 教學組 | 2021-09-24 | 點閱數: 560

嘉義縣110年「宗教之美」繪畫比賽辦法

一、主   旨:配合嘉義縣教育白皮書之行動目標「愛鄉土」-落實學童對於歷史文化閱讀

             及繪畫藝術的培養,激發學童之觀察力及創造力,以期達成啟發藝術、美化

             心靈之功效。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聖賢忠義慈善會

三、指導單位:嘉義縣政府

四、協辦單位:嘉義縣聖賢宮、大林鎮公所、溪口鄉公所、民雄鄉秀林國小        

五、參加對象:嘉義縣各鄉鎮市、國中、國小學生。

    比賽分組:分國中、國小高、中、低年級共四組(清冊及報名表,如附件一)

六、作品規格及主題:

1)繪圖比賽參賽作品一律為四開圖畫紙,塗料不拘。

2)每人以一張作品為限,作品需符合此次參賽主題「宗教之美」。

七、收件須知: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01112日(星期五)截止。

       ()送件地點:嘉義縣聖賢忠義慈善會(嘉義縣大林鎮中林里下潭底213-3)

                    電話05-2642828、傳真05 -2649191

八、作品評選及獎勵:

    ()評分比例分配:創意40%、構圖30%、色調30%。

    ()獎勵方式:每組各錄取第一、二、三名各乙名、優選三名、佳作數名。

  第一名 頒發獎杯乙座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幀及壹仟元。

  第二名 頒發獎杯乙座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幀及捌佰元。

  第三名 頒發獎杯乙座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幀及伍佰元。

                    頒發獎狀乙幀及叁佰元。

                    頒發獎狀乙幀及貳佰元。

                  前三名指導老師頒發嘉義縣政府獎狀乙幀及獎品乙份。

九、其他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比賽頒獎後一個月內至秀林國小領取未入圍作品。

2.參賽作品需原創,不得抄襲重製他人作品,一經察覺,即取消得獎資格,追還獎品。

3.入圍以上得獎者,無論參與發表會與否,主辦單位均具有作品使用權,主辦單位預定於嘉義縣聖賢忠義慈善會1120(星期六)送愛心關懷故鄉情活動

     4. 頒獎:得獎名單於1117(星期三)前公佈,1120(星期六)上午10:00於嘉義縣聖賢忠義慈善會頒獎(頒獎當天中午備有午餐及摸彩活動)

    5.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需更正時,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