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30日 發文字號:府教幼字第1090068347號 主旨: 「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部分規定,業經本府109年3月30日以府教幼字第1090068347號函修正函頒,檢送修正規定及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