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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函轉教育部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宣導資料,請貴校轉知教師參考使用,以協助建立正確著作權觀念,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3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82828A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宣導資料置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首頁/著作權/著作權主題網/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請轉知教師參考運用。 |
| 三、 | 教師利用他人著作作為教學素材,應注意授課目的必要範圍及著作權法合理使用規定;遠距教學利用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時,學校及教師應依指引採取合理技術措施,防止未具學籍或未經選課者接收課程內容或教材。 |